湖北师范学院学报
主办单位:武汉市教育局
国际刊号:2095-7955
国内刊号:42-1860/F
学术数据库优秀期刊 《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来源期刊
       首 页   |   期刊介绍   |   新闻公告   |   征稿要求   |   期刊订阅   |   留言板   |   联系我们   
  本站业务
  在线期刊
      最新录用
      期刊简明目录
      本刊论文精选
      过刊浏览
      论文下载排行
      论文点击排行
      
 

访问统计

访问总数:15228 人次
 
    本刊论文
民以食为天:关于农业保险研究的一个文献综述
 [摘要]本文对有关农业保险的中外历史文献进行了全面回顾,并在此基础上评估和回答了可能会影响中国农业保险试验的若干问题:第一,为什么会有农业保险?第二,农业保险市场为什么会失灵?为什么各国政府都对农业保险大加补贴?而农民对待农业保险又会有怎样的反应?第三,既然农业保险产品设计的核心问题是费率厘定,那么有关此项的研究有哪些进展?第四,中国政府在发展农业保险的过程中,尤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本文的目的在于,提醒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参与农业保险试点,认真解决试点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立足长远,真正建立起农业保险这个褔惠三农的风险保障机制。

  [关键词]农业保险;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逆向选择

  一、引言

  2004年~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七年在1号文件中指出,要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这表明了一种日益增强的信号,即世界头号产粮大国正在探索农业保险这一风险管理工具。但是,中国的农业保险试验是否真的可能形成一种成功的经验?如果可能,我们又将如何迎接农业保险所面临的种种挑战?

  早在1938年,美国就推出联邦保险计划,以期在农作物产量降低的时候能够稳定农业生产者的收益。刚开始的时候这一计划被视作一种试验,而且保险标的只包括美国农业大省的主要农作物。试验阶段的结束和农业保险的正式开始是以1980年“美国农业保险法”推出为标志的。在此之后的几十年里,关于农业保险的研究逐步丰富,当我们试图从农业保险文献综述出发形成对于农业保险完整理解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必须首先理解农业保险的作用,这实际上是要回答“为什么会有农业保险”的问题。而对于中国农业保险的关注也决定了我们必须去寻找已有研究关于“如何开展农业保险”的回答。尽管不同的学者会提出各种各样的建议和千奇百怪的问题,但有三个问题是所有人共同关心也无法回避的,那就是:(1)农业保险市场为什么会失灵?(2)为什么各国政府(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3)而农民对待农业保险又会有怎样的反应?迄今为止,中国的农业保险试点差不多已经有五年的时间,这五年的试验对积累农业保险数据、提高农民投保率起到了一定程度的积极作用,也有助于我们分析农业保险费率厘定。但是我们必须清楚农业保险在实际发展中所面临的种种难题,这一理解有助于我们思考中国在发展农业保险过程中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二、为什么会有农业保险

  很多研究都发现农业风险与农民贫穷之间具有高度关联(Dercon,2001;Mosley和Krishnamurthy,1995;Rosenzweig和Binswanger,1993;WorldBank,2000)。这就给政策制定者们一个启示,即降低农民贫穷可以从降低农业风险入手,农业保险因此而生。与此相一致,一项来自中国农村的经验研究表明,最低收入和最高收入的农民几乎很少降低他们的预防性流动储蓄,而中等收入的农民与此迥然不同(Jalan和Ravallion,1998)。这主要是由于富人很容易得到贷款,所以他们不必要持有预防性储蓄来应付收益损失,而穷人则几乎没有预防性储蓄,所以也谈不上降低。因此,在欠发达的储蓄和信贷市场,保险非常重要,它可以使穷人将纯粹的内部剩余风险转移到外部,从而避免陷入更深层次的贫困。

  农业保险在降低农业风险方面的具体作用首先表现为,在规模较大的自然灾害风险条件下,农业保险有助于恢复再生产(Mark,2005;张跃华,史清华和顾海英,2007);其次,农业保险有利于促进农民放心采取那些提高产量的革新技术,尤其是对于那些风险厌恶的农民来说;再次,农业保险降低了信贷违约风险,金融中介更愿意贷款给那些已经投保了农业保险的农民(Mark,2005)。另外,农业保险除了能降低农业风险以外,它还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庹国柱和王国军,2002)。从更广的范围来讲,农业保险有助于促进农业贸易自由化和提高竞争程度(Mark,2005)。总而言之,农业保险会对农业有整体上的经济支撑作用(Goodwin,2001)。

  毫无疑问,政策制定者们已经将农业保险视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工具,但这并非政策制订者们最关心的问题,政策制定者们更关心的是农业保险与其他风险管理工具相比,效果和效率如何?从理论上来说,直接的巨灾救济给付方案由于其高昂的成本,同时还使农户对自然灾害疏于防范而受到广泛的批评(GAO,1989)。从政策制订者的角度来看,农业保险有一些巨灾救济无法替代的优点。比如公平问题,巨灾救济只有在大范围(系统性)损失之后才能提供。这导致的结果是,那些遭受地域性、非系统性灾害(比如雹灾)的农民将得不到巨灾救济,而农业保险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农业保险提供的风险保护是与风险的地域性和系统性无关的(Barry和Keith,1999)。另外,农业保险与巨灾救济相比,可以提高农民的风险意识。在只有巨灾救济的条件下,如果损失没有发生,农民将理所当然地获得基于投资的利润,如果损失发生了,纳税人将为农民的部分损失埋单,显然这会降低农民的风险意识。在1987年至1993年间,美国有107,040户农民在4年或4年以上的时间里接受过巨灾救济,这一数据仅占这段期间接受过巨灾救济的农民数目的8%,但他们接受救济的金额却超过这段期间发放金额的29%(Hoffman等,1994)。有关农业保险与其他风险管理工具的比较,学者们在最近三十多年间的实证研究也取得了一些进展。Miller和Trock(1979)在评价巨灾救济的基础上指出,如果外部融资风险较低,那么与巨灾救济相比,农业保险能以更快的速度保证农民恢复再生产。在农作物产量波动的风险管理方面,农业保险比起流动性储蓄更加富有效率(Jalan和Ravallion,1998)。与巨灾救济相比,尽管农业保险会招致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但其却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农作物产量波动和农民收益波动风险(Carriker,Williams,Barnaby和Black,1991)。另外,从社会责任的角度来看,农业保险也要比巨灾救济更迷人,其在给农民提供更多保户的同时,却没有鼓励他们开垦边际土地(Chambers,1989;Glauber和Collins,2002)。

  正是由于农业保险具有以上所阐述的种种作用和比较优势,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农业保险的发展。农业保险也一直成为农民、政策制订者、监管当局、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的热门话题。美国国际发展银行和联邦保险公司在最近发起了一项调查,调查对象为16个拉丁美洲国家的保险公司,结果有35.3%的保险公司认为发展农业保险是非常重要的,有43.5%的保险公司认为农业保险将会高速发展(Tovar,2005)。

  严格说来,新中国成立前后农业保险一直没有间断过,但是都没有成规模,直到最近2003年6月,法国安盟保险公司获准在成都组建财险分公司(这是首家进入中国的外资农业保险公司)。2004年3月国内第一家专业股份制农业保险公司———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公司成立。这才标志着中国新一轮农业保险试点的开始。

  三、农业保险市场为什么会失灵

  然而,农业保险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现象吸引了众多学者的兴趣。Quiggin(1986),Quiggin(1994),Coble等(1997),Miranda(1991)、Mahul(1999)和Mark(2005)等研究结果表明,引起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有4个:即感知失灵、有效需求不足、系统性风险和信息不对称。前两个会影响保险需求,后两个会限制保险供给。

  农民总是以为他们面临的风险比较小,而实际情况不然,这种现象被称为“感知失灵”。“感知失灵”常常会导致农民产生这样的想法:“那些事故绝对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农民总是不愿考虑那些低概率的事件,比如巨灾(Skees,Barnett和Hartell,2005)。“感知失灵”问题可能导致农民的保险需求降低,但需求不会被彻底消除,消除的可能只是一小部分。然而,另外一个问题又产生了,即剩下的需求大部分都是无效的。与NPCI(单一保险责任)产品相比,农民更喜欢MPCI(多重保险责任),与产量保险产品相比,农民更喜欢收益保险,但结果是绝大多数农民负担不起保费,所以有效需求不足也常常被理解为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一个因素(谢蕊莲,2007)。

  保险市场的可保对象主要是那些独立性的风险,但是农业保险面临的风险更多是系统性的(比如大面积的旱灾),在系统性风险的条件下,大数定律将失去作用,造成的损失很难预测,并且这种风险也很难在空间上进行分散。Wenner和Arias(2003)指出农业保险合同要比普通人身意外和车险合同的风险高20倍。

  如此高的风险,显然会使众多保险人对农业保险市场望而却步。尽管同样来自于供给方的考虑,但是与系统性风险相比,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另外一个原因似乎更受到研究者们的青睐(Ray,1974;Goodwin和Smith,1995;Just,Calvin和Quiggin,1999)。信息不对称主要来自保险人和被保险人所掌握的有关生产实践和种植条件的信息差异,这一信息差异会导致常见于保险市场中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一方面,被保险人利用其掌握(保险人无法观察)的信息优势,为自己攫取利益,当然这种利益是以保险人损失为代价的,保险人所面临的这一风险被称为道德风险。需要强调的是,道德风险无处不在,但似乎农业保险产品要比其他类别产品(比如车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风险更高。Smith和Goodwin(1996)在利用地域哑变量控制土地质量的条件下发现,1991年,Kansas州的保险农民与那些没有保险的农民相比,每亩投入的化肥减少4.23美元,这证明了道德风险的存在。另一方面,地理位置和管理能力差异会引起农民与农民之间的风险不同,当保险人不能够准确评估这些风险的时候(提供的费率混淆了风险分类),逆向选择问题就发生了。很多研究都发现了农业保险市场中存在逆向选择的证据。Goodwin(1993)利用美国Iowa州的县域层面数据做了一个非常严格的实证研究,研究表明风险高的县域,农业保险需求弹性非常小,这表明风险高的农民愿意为保险付出更高的保费,这被看作是存在逆向选择的重要证据。

  然而,正如Quiggin等(1993)所指出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在经验上很难被区分,也许区别只是理论上的。考虑这样一个例子,一个农民推迟种植以了解土壤湿度,并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购买保险。这一行为既可以解释为道德风险,也可以理解为逆向选择。从道德风险的角度考虑,农民之所以推迟种植是由于保险的存在。从逆向选择的角度考虑,是因为只有当农民预测产量降低时才会购买保险。

  四、为什么各国政府(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

  需要说明的是,已有研究关于政府补贴的结论并不一致。一些学者对政府补贴农业保险提出了质疑。政府更应该对那些公共事务进行补贴,而不是私人物品(Lopez,2004),农业保险与农村养老、教育比较起来可能更像私人物品。另外,历史上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往往都被大户农民获得,这种现象无论是在发达国家Named-perilcropinsurance,单一保险责任的农业保险;multiple-perilcropinsurance,多项保险责任的农业保险。现有研究普遍认为可以保险的条件有6个:损失是可以判断和计量的;风险是同质独立的;损失是意外和非故意的;没有巨灾损失;损失机会(频率和严重程度)可以计算;保险需求是有效的(保费可以负担得起)。比如增加农业产值,减少贫穷,提高农村就业。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很普遍(Skees等,2002,2005;Goodwin,2001;Hazell,1992)。但是,如果需要将补贴对象区分为小户农民与大户农民,那么区分过程可能还需要花费额外的成本,这又会导致效率问题。另外,一些研究表明,农民参与农业保险的最主要动机是获取保费补贴,而不是风险规避(Just,Calvin和Quiggin,1999)。

  而且如果由于政府为农业保险提供保费补贴,从而导致农作物产量提高,这可能又会引起另外一些问题(比如价格下降),一样会使农民受损(Babcock和Hart,2000)。Wright和Hewitt(1994)还发现保费补贴会导致农业保险广泛应用,这会导致其他有关农业风险管理的工具失效或被摒弃。

  尽管农业保险补贴倍受质疑,但各国仍然不断加大补贴力度。这似乎表明补贴收益要高于其带来的成本。加拿大、西班牙和美国是世界上农业保险最为发达的国家。这三个国家在过去的10年里,不断的加大他们的保费补贴预算,提高被保险农民人次和土地面积。截止到2006年,这三个国家的农业保险补贴约占农业总产值的1%~2%。Moschini和Hennessy(2001)指出农业保险需求要比理论上的低,这是因为农民还有许多其他控制和降低风险的廉价方式。一般来讲,保险应该是一个昂贵的工具,因为保单在设计的时候要考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消极影响。这导致的结果是,如果没有保费补贴,保险对农民来讲是缺乏吸引力的。

  张跃华,顾海英和史清华(2005)认为,对于中国农民来讲,其对于风险的偏好在低收入时往往趋于风险中性,因而在没有补贴的情况下,也不倾向于使用农业保险来分散农业生产中遭遇到的自然风险。另外,保费补贴有助于保险公司克服逆向选择问题。如果没有保费补贴,低风险的被保险人可能会退出保险市场(Goodwin,2001;Just,Calvin和Quiggin,1999)。与其他保险产品相比,农业保险的承保和理赔成本要更高一些,尤其是在发展中国家,关键数据很难相信并且更难及时获得。农村地区的公路和通讯设施简陋,这提高了保险人监督被保险人和迅速理赔的成本(Mark,2005)。Skees,Barnett,和Hartell(2005)发现,2004年,美国73%的农业保险保费来自收益保险品,25%来自MPCI产量保险。收益保险产品和MPCI产量保险产品对于私人保险公司来说,经营成本是高昂的(Goodwin,2001),并且承保业绩也很难让保险公司满意(Just,Calvin和Quiggin,1999)。所以,从农民和保险公司两方面来讲,都需要政府的补贴支持。

  表明,各国农业保险经营异常艰难。于是,1994年美国“农业保险改革法”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重新进行了规定,在“改革法”之前,美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比例标准为总保费的30%,“改革法”将低保障水平产品的补贴比例提高,将高保障水平产品的补贴比例降低,考虑到投保人的购买倾向分布,这个规定实际上提高了保费补贴的平均比例,如表2所示。“改革法”解决了农业保险低参与率和与特别巨灾救济冲突的问题(Harwood,1995)。由于补贴的平均比例提高,农民参与率得到了提升,另外由于农民有了免费的巨灾农业保险(50/60产品),其对特别巨灾救济的需求就大大降低了。

  五、农民对待农业保险又有怎样的反应

  农业保险研究领域有个重要的课题,那就是农民对待农业保险会有怎样的反应?由于农业保险对农民的收益分布将产生重要影响,所以这个问题也可以理解为农民在投保农业保险之后(甚至之前),将如何调整他们的生产计划。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策制订者们对这个答案都非常感兴趣。Hazell,Pomareda和Valdes(1986)强调了解农民对农业保险的反应或者说了解农业保险对农民生产行为的影响,将有助于评估农业保险补贴的社会成本和效益。因此,研究农民的反应对了解农业保险和产品设计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Hazell,Bassoco和Arcia(1986)认为公平且完全的农业保险②会导致农民更高的期望产量和偏好风险高的农作物。然而,保险人是否能够提供完全的农业保险取决于保险人对农民生产行为的监督程度,如果这种监督程度较低,那么农民很可能由于投保了完全的农业保险而改变生产要素投入,即发生了道德风险问题。

  农业保险产品设计免赔率和提供并不完全的保障,就是出于对道德风险的考虑。即使面对不完全的农业保险,农民的行为仍然可能会导致生产效率损失(Morduch,1995;Kurosaki和Fafchamps,2002)。这些行为包括选择投保地块,改变对生产要素的购买,或者种植那些抗旱但低产的品种等等。

  上述研究表明,农民对待农业保险最主要的反应是选择投入多少生产要素(要素选择)和固定生产要素(比如土地)如何在不同农作物之间进行分配(行为选择)这两方面。需要强调的是,生产要素可能是提高风险的(比如化肥),也可能是降低风险的(比如除草剂和杀虫剂)(Ramaswami,1993)。MacMinn和Holtmann(1983)指出,如果生产要素是降低风险的,那么厌恶风险的农民比起风险中性的农民,将投入更多的要素,反之,如果生产要素是提高风险的,那么厌恶风险的农民要投入更少的要素。然而,有关此方面的实证研究并不支持这种论点,而且实证研究结论之间也并不一致,Horowitz和Lichtenberg(1993)发现种植玉米的农民在投保农业保险之后往往会同时提高对肥料和农药的使用;Smith和Goodwin(1996)却在种植小麦的农户身上发现了相反的结论。

  Ramaswami(1993)进一步将保险影响分解为两部分:道德风险效应和降低风险效应。前者可能会鼓励农民改变生产要素投入,而后者会鼓励农民寻找最优期望收益。但是关于道德风险效应的结论可能并不明确,因为生产要素可能是提高风险的(比如化肥),也可能是降低风险的(比如除草剂和杀虫剂)。如果生产要素是降低风险的,风险降低效应和道德风险效应都是正的,如果生产要素是提高风险的,风险降低效应为负,而道德风险为正,整体效应并不确定。Liu和Black(2004)扩展了Ramaswami(1993)的研究,他们发现道德风险效应没有降低风险效应显著。但是,这并不意味着道德风险效应就不重要,当保险产品提供的保障水平提高时,道德风险效应将逐渐提高。Makki和Somwaru(2001)认为高风险的农民更愿意购买收益保险和高保障责任保险,而低风险农民可能存在多交保费的嫌疑。总之,农民购买农业保险主要出于三方面的考虑:(1)期望收益为正;(2)通过信息不对称获益;(3)厌恶风险。

  六、农业保险费率厘定

  精确的费率对于保险人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收取的保费要保证能够弥补赔款和管理成本,这需要保险人对农民的产量和收益分布有个比较准确的估计。很多研究都表明,如果费率估计不恰当,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就会产生(Makki和Somwaru,2002;Coble等,1997)。逆向选择是由于保险人风险分类失败引起的,而道德风险是由被保险人隐藏了导致损失扩大的行为引起(Makki和Somwaru,2002)。

  在农业保险费率厘定过程中,也许逆向选择问题要比道德风险更严重一些。如果高风险农民购买保险的价格与低风险农民的价格相同,逆向选择问题就会产生,这也是为什么农业保险总是对那些高风险的农民特别有吸引力。如何区别这些农民,就成为农业保险精算师们在厘定费率过程中首先需要考虑的问题(Skees和Reed,1986)。美国农业保险费率由RMA制定,费率结构并不复杂,主要取决于保险责任、地域(以县为单位)和农作物种类,在保险责任相同的条件下,同一县域,同一种类作物的费率相同。Stephen,Kandice和James(2000)对这种费率结构重新进行了估计,他们发现现行费率对低预期产量农民收费过低,而对高预期产量农民收费过高,并认为这鼓励了逆向选择。Goodwin(1994)利用农民层面的产量数据来估计产量变化,发现平均产量和产量标准差之间的关系并不是稳定的,这表明在厘定费率过程中只考虑平均产量是不恰当的,毕竟平均产量只是产量变化的一个并不完美的替代变量。

  过去几十年,很多产量分布被用来厘定农业保险费率,当然这些分布主要都是参数性质的。最早用于厘定费率的分布是正态分布(Botts和Boles,1958)。直到今天仍然有人喜爱这一分布(Just和Weninger,1999)。然而,非正态分布日益受到研究者们的重视,这些非正态分布包括Beta分布(Nelson和Preckel,1989;Tirupattur,Hauser和Chaherli,1996;Babcock,Hart和Hayes,2004;Coble等,1997),Gamma分布(Gallagher,1987),Weibull分布(Sherrick等,2004),Burr分布(Chen和Miranda,2004),对数正态分布(Goodwin,Roberts和Coble,2000)和反转双曲线正弦分布(Ramirez,1997)。然而,参数性质的分布要求事先知道农作物产量的实际可能分布,这极大地限制了其在费率厘定过程中的应用,另外一些研究提出了非参和半参分布模型(Ker和Goodwin,2000;Ker和Coble,1998)。

  七、农业保险试验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事实上,有关这一专题的研究,前面的文献回顾也有涉及。但是,考虑到这一研究领域对中国政府指导农业保险试验的重大意义,本文还是将其做一细致的整理。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在发展中国家的农业保险市场中,政府扮演的角色是至关重要的。政府需要制定农业保险法律和监管政策;建立农业保险信息共享平台;对农民进行培训和教育;引导保险公司试点新的农业保险产品等(Mark,2005)。在列举的这些工作当中,立法是最重要的,只有从法律层面建立了“游戏规则”,才能确保农业保险政策的持续,之后才应该是借鉴国外经验、强制还是自愿保险、以及再保险的问题。(Ye和Jin,2005)。

  政府除了直接保费补贴、管理费用补贴和再保险支持以外,还有一项政策被广泛讨论,即巨灾准备金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问题。我国中央财政在2008年《中央财政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虽然规定了“经办机构应按补贴险种当年保费收入25%的比例计提巨灾风险准备金,逐年滚存,逐步建立应对巨灾风险的长效机制”,但“办法”本身并没有明确提取的巨灾准备金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一般而言,所得税的征税基础是公司的已赚利润,而已赚利润的扣除项目是那些已经发生的成本和损失。由于保险公司提取巨灾准备金当年巨灾很可能没有发生,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将巨灾准备金作为扣除项目,实际上是将近期的应税基础调整到远期。David和Rawle(2005)将这种调整理解为“税收延迟”,并强调这种延迟可以形成“税收利益”,在农业保险市场失灵的条件下,政府的这种干预可以提高市场效率。

  传统的MPCI产品往往会伴随较多的负激励问题(道德风险与逆向选择),较高的管理费用,以及政府在定价层面的干预,所以无论在发到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饱受批评。在过去的12~15年里,新的农业保险产品不断问世,其中有代表性的是地区农业保险和天气指数保险,这些产品在控制道德风险和降低经营成本上更加具有优势(Mark和Diego,2003)。值得一提的是,天气指数保险产品将保险责任与天气变量相联系,这为农业的系统性风险转移到资本市场提供了便利条件(Skees等,2001),巨灾债券就是一个很好例子(Skees和Barnett,1999)。

  发展中国家可以学习发达国家农业保险经营经验和教训,但是这不应该包括复制昂贵的补贴系统,毕竟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具体国情区别很大,发达国家农民富裕且数量相对较少,发展中国家财政困难且农民数量庞大,发展中国家更应该借鉴的是如何设计农业保险产品和保证其执行,以降低农业保险推广过程中的低效和不透明(Mark和Diego,2003)。然而,从2007年《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和2008年《种植业保险保费补贴试点管理办法》的规定来看,我国目前执行的是机械补贴比例,即无论保险产品提供何种保险责任和保障水平,也不管种植地域风险水平如何,政府都给予相同比例的保费补贴(周县华,2009)。这样做的结果显然无法使保费补贴效用最大,我国还处在农业保险试点阶段,农民较国外发达国家也更为贫穷。那么我们如何才能“花最少的钱,办最大的事”?这要求我们必须对农民加以区别,那些有效保险需求较低,同时也较为贫穷的农民当然需要更多的补贴。从产品提供的保险责任和保障水平切入,显然是一个不错的视角(Babcock和Hart,2005a;2005b)。列示了我国和美国农业保险补贴结构区别,与我国的机械比例相比,美国的补贴结构体现了对“低保障水平”和“地区产量保险责任”的倾斜,为更需要补贴的农民提供更多的补贴,无疑将使得补贴效益最大化。Bruce和Hart(2005a,2005b)仔细研究了美国农业风险保护法(2000)对保费补贴结构的设计,他们发现,新的补贴机构在没有降低农民保障水平的条件下,却为政府节省了3亿美元。围绕保险产品提供的保障水平和保险责任设计适合国情的保费补贴结构,将成为那些关心中国农业保险的学者们的下一步研究内容。

  八、民以食为天:新的工具与挑战

  从上述回顾情况来看,在过去几十年的时间里,海内外学者对“农业保险”研究无疑已经取得了长足进展。从未来研究方向来看,应是结合公司内部产品研发机制,外部政府补贴机制和市场对农业保险的反应,即TheAgriculturalRiskProtectionAct(ARPA),该法案系2000年颁布。2007年、2008年,中央政府连续出台农业保险补贴文件,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补贴试点省份和农作物类别,无论怎样,这对中国农民而言都是一件幸事,而对于国内研究学者而言,又将面对不断更新的农业保险市场。地域在变,时域在变,中国农业保险试验依旧在进行中,而有关农业保险的研究也依旧那样迷人,我们会欣然去做每一件福惠中国农民的事情。而下边几个问题,也许应该是我们首先需要告诉保险人和政府的事情:

  (1)2008年4月22日,联合国世界粮食署执行干事希兰在英国举行的“粮食峰会”上指出,全球正在遭遇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首次大范围粮食危机。希兰将这场危机称为“寂静的海啸”,她表示目前我们正在经历着世界上最具有破坏性的自然灾害之一。

  (2)用科学的工具抵御这场自然灾害是全社会的使命,而农业保险有幸成为可以选择的工具之一。中国在农业保险试点过程中,保留了其他国家对农业保险进行补贴的做法。同时,也正因为这种方法,财政预算增量的分流似乎是无法避免的,尤其对于其他风险管理工具而言。

  (3)经营MPCI产品是非常复杂的工作,其成本也是非常高昂的。MPCI保险严重违反了学者和保险专家们总结的可保条件。保险人必须采取一些行动以保证农业保险持续下去,这些行动包括设计缜密的保险条款,加强对被保险人行为的监督,仔细选择保险标的和保险地区,持续及时地调整保费。

  (4)为农业建立一个一定保障水平的巨灾保险系统是有巨大意义的,农民会从中受益,但是政府积极参与是必要的,因为私人保险公司本身并没有足够的动机来从事农业风险管理工作。

  (5)数据是至关重要的,对于那些用来测量、评估和监督农业风险的准确的、可以信赖和及时的数据,我们无法找到任何工具来替代他们。拥有一批专业人才才能更好地发展农业保险,这些专业人才包括精算师、气象学家、农学家等等。

  (6)当政府为保费提供补贴的时候,这就意味着高风险的农民获得了更多的补助,这是因为补贴是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设计的②,另外,高风险农民遭受灾害的概率也较大,从而获得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也较多。这会形成一种政府转移机制,受益者是那些高风险的农民。这一机制还可以满足政府的其他项目计划,比如限制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7)即使在农业保险系统非常完善的国家,比如美国和西班牙,农民的参与率也是非常低的③。这表明农业风险管理是一个分层系统,农业保险还只是其中一环而已。农业保险本身不能替代生产实践、金融储蓄和价格对冲。农业保险应该被视为一种保障农民剩余风险的机制。

特别说明:本站仅协助已授权的杂志社进行在线杂志订阅,非《湖北师范学院学报》杂志官网,直投的朋友请联系杂志社。
版权所有 © 2009-2024《湖北师范学院学报》编辑部  (权威发表网)   苏ICP备20026650号-8